1.为加强对酒店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,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包括酒店所属的土地、构筑物、建筑物、机械装置、车辆、船舶、工具、器具、山林和树木等。但不满规定使用年限,或价值不足X X元的,不在此列。
3.固定资产的取得、让渡、移交、报废、借贷及担保,必须向总经理请示,并经其裁决后才可进行。
4.固定资产的新建、改建以及其他属资本支出的维修工程,必须经总经理裁决后才可进行。裁决后的工程,如工程费用明显超过预算额,须追加申请。如有难以预测的偶发事件,须及时向酒店总经理报告。
工程完工后,应及时提出预决算报告。
5.发包工程采取竞标方式,竞标酒店至少应有两家以上,并依据其信用状况和投标书确定承包者。
6.在发包合同上,必须明确写明与工程有关的材料支付等内容。
7.与固定资产取得相关的支出,均通过临时会计科目处理,待工程完工,经总经理裁决后,编入正式的固定资产科目。固定资产的取得价格,按以下基准确定:
(1)工程类。按材料费、劳务费、工程发包费合计额确定;
(2)购入类。按购入价格和购入直接费合计额确定;
(3)交换类。按不低于交换时的账面价格确定;
(4)赠与类。参考市场价格来确定。
8.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者在酒店其他有关规定中另行确定。
9.管理者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,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情况。
10.管理者应注意固定资产的状况,当需要改造或修理时,须迅速向上级主管报告。
11.在固定资产的改造与修理费中,能够增加其能力,或延长其使用年限的部分,应计入该固定资产的价格中。但仅维持固定资产使用效果的费用应视作维护费。
12.管理者应在第一财政年度末,与财会人员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的核资查账。
13.固定资产的让渡处理必须履行请示裁决程序,且应蓝通过竞价方式处理固定资产。
14.固定资产在酒店内部移交,必须得到酒店总经理的裁决。移交价格为原值扣除累计折旧额。
15.固定资产的取得和移交时,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手续。
16.财会人员依据固定资产台账,进行会计处理。在每一财政年度,至少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台账与管理台账的对账,但账外资产不在此列。
17.经总经理裁定价格后,可进行与资产增加、移交、临时折旧、处理、报废、让渡相关的固定资产台账修订。
18.固定资产自启用日起进行折旧,折旧基金按照有关规定间接提取。但对预计可能中间报废而需临时折旧的固定资产,不提取折旧。
19.在固定资产发生重大损伤且其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下,经总经理裁决,必须进行临时折旧处理。
20.固定资产的残值,原则上定为其原值的1%。
21.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,按照法人税法的规定办理。
22.固定资产应投保火灾保险,保险金额由综合办公室经理确定,并经酒店总经理批准。 |
|小黑屋|梦幻调酒师官网
( 浙ICP备2026021456 )
GMT+8, 2026-4-14 13:26 , Processed in 0.037938 second(s), 9 queries , MemCache On.
Powered by Drink8! X3.4
© 2001-2023 Drink8! Team.